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和媳妇结婚3年了,现在有一个2岁半的男孩,如今媳妇觉要离婚,但是离婚后我们的财产达成协议平均分配,房子卖掉,车子卖掉,平分财产,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媳妇不想要孩子,我也无法接受孩子,主要是因为离婚后短时间内我没钱再买房子,我家是外地的,我孤身一人在长春,孩子如果跟了我会居无定所,而且我平时上班,也无法照料孩子的起居生活,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而媳妇家是本地的,并且孩子出生后一直由丈母娘照看抚养,给孩子能提供一个很好的照顾,请问,如果我们通过法院来判决抚养权,孩子会判给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