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原本在公司有72小时加班(做二休一)的,现因其他部门关闭,分配人员到我部门,人员一多导致我原有的72小时加班改成36小时。加班减少工资减少,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请问我们可以不同意吗?该这么和公司商谈。假设公司来一句“你爱干不干”我该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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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72小时加班改成36小时,公司现在依法保证不超时加班,没有在工作时间上损害员工利益;如果你期望能有更多加班时间,在公司业务不景气的情况下,你只能换一家公司工作。
追问:可是 其他车间还是72小时 就我们部门36小时
解答:单位不违法;你可以协商调到其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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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减少影响工资,一般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除非合同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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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72小时加班改成36小时,公司现在依法保证不超时加班,没有在工作时间上损害员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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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