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2年10月4日在呼和浩特“我”作为设计院和“开发商乙”签了一份建筑设计合同。这个项目情况是这样的,最早是“开发商甲”与“设计人甲”他们合作干的,因为项目不好实施“开发商甲”不想干了就卖给“开发商乙”了。后来“设计人甲”也不想干了就把设计活儿卖给“我”了,但“我”和“设计人甲”没有书面协议只是口头协议,但之后的设计活是我干,约定将来干完之后怎么分。当时,“开发商甲”在卖予“开发商乙”项目的时候写的协议说:把“开发商甲”的房子抵做设计费90万抵给“设计人甲”。这样做“开发商甲”是为了拿到“开发商乙”给的现金了。“开发商甲”说现在这房子已拨给“设计人甲了”,现在我的困难是工程马上干完呀,谁都找不到也联系不上“设计人甲”,现在该怎么办?请予以解答,谢谢!

建筑工程
2014-12-23 22:10: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这个工程最终是亏损还是盈利的,要是对方都找不见人了您可以报警按诈骗处理,要是能找见就可以依据您和开发商的合同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设计费,至于您和设计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没有纸质合同,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证人的形式证明您们之间的约定进行索赔。
  • 情况复杂,请 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
  • 起诉
  • 你好,可以拨打400-6768-333咨询当地的律师的。
  • 您好,请问您这个工程最终是亏损还是盈利的,要是对方都找不见人了您可以报警按诈骗处理,要是能找见就可以依据您和开发商的合同请求履行合同支付设计费,至于您和设计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没有纸质合同,可以通过电话录音或者证人的形式证明您们之间的约定进行索赔。
  • 你好:你们双方签订的建筑设计合同是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另外,设计中是否有监理等其他人留下的工程记录,可以作为你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你的表述不太清楚,我对你描述的法律关系无法给你作出准确判断。来电,我们再沟通。
    任慧芳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