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滨江的一家企业,公司每天上班9小时(中午吃饭1小时)。我在公司工作三年,现在怀孕了,公司最近对公司现有孕妇实行劝退政策,不离职,就要求每周加班20小时,我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辞退,公司应该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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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且用人单位要求每周加班20个小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协商不成,协商不成可向劳动局投诉或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但需提供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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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不允许被辞退,而且可以拒绝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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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劝退或强行要求加班需要证据证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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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要求孕妇额外加班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协商不成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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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