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个开小吃店的,有一天一位顾客来我店里吃饭,当这位顾客吃完饭叫我结账,我来到他跟前时,他让我给他拿餐巾纸,我说纸巾在桌子上你自己拿,我看他没有结账的意思,我就去厨房忙别的去了,当我转身走了几步就听到他骂我没有给他拿纸巾,我回头一看,他边骂边往外要走,这时我到了他跟前,我说你还没有结账,这时他转过身就给我一拳,之后我俩就撕扯到一起了,在我俩撕扯的过程中他鼻子不知道磕那了流血了,我的手和腰都受伤了,他还把我店里的桌子和餐具都砸坏了,之后我报警了,现在警察说要把我这案子要转到法院,请问律师我向法院能不能诉求我的一切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