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亲戚是个精神病人,由于拒绝吃药,病情不极为不稳定,前不久中美大都会保险公司的人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随机找到她,短短几个月内就买了十几份保险,是通过银行直接转账的方式交易的,银行有转账记录,交易总额五万多元。但现存的就只有六份保险合同,其余的都被她扔了。我们已多次与保险公司交涉,但他们总是说他们还要继续调查。现在我亲戚已经在精神病院治疗。请问如果要到法院起诉的话,主张合同无效,凭借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病鉴定报告,和剩余的保险单,和银行转账记录,这些证据就够了吗。要求保费全额退回的几率大吗。请大家帮忙给点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