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总部的要求,我们子公司的法人独资股东将变更为母公司法人中的多个自然人股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的法人变更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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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描述存在问题,如果是母公司独资的子公司对外转让股份的话,按照一般的程序进行即可。法律并没有禁止将其转让给母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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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变更流程即可: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 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 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 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 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 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 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 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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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通常情况下要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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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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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手续: 第一步:公司所在管辖区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 《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公司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第二步:按顺序跑四个地方办理所有的手续 1、工商局: 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单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办理时会通知你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时间并给一份回单。 2、税务局: 所需物品有: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租房协议复印件2份,房产证明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表三份原税务登记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 3、质量监督局: 所需物品: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4、开户银行: 所需物品: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的营业执照,新的税务登记证,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及财务章,新法人章,原法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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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是指:
1.也就是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区别于个体、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2.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3.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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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股权转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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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