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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公不给我离婚也不给我过,他自己在外边生活。要是起诉离婚,他外边还欠了不少的债务,是在我们分居时他爸做手术时借老板的,还有之前我们的小女儿出生后住院他说花掉两万,如果离婚我是否要和他共同承担债务?

婚姻家庭
2014-12-02 15:08:0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双方谋取利益时所负的债务,债务人的配偶对债务是否为家庭共同利益所负应享有抗辩权,而举债的一方对该债务是否用于谋取家庭共同利益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协商不成的 只能起诉离婚
    要看债务的性质 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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