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2012年四月份贷的高利贷我是担保人,借条上没写还还款日期我只在但保人上签字,请问现在放贷的跟我要钱合法吗?高利贷担保人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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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保证方式,负连带保证责任,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所以放贷的人向您要钱是合法的。以上答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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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可以要求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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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2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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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就有个担保人签名,到还款日借款人还不了钱或是借款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属于对债务提供保证,如果没有注明保证方式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并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在还款日期到后,如果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即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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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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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讲述来看,该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出借人就可以随时讨要,你作为担保人,必须承担担保义务,出借人有权找你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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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