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对象在店内被俩个人无缘无故给打了,我对象给我打电话我就带了两个人回去,回到店里那俩人其中一个就拿斧子要砍我,我顺手就拿起木棒跟他打起来了,事后一个月他报警说我给打坏了,胳膊骨折,鉴定2级轻伤,问一下,这样情况我要服刑事责任吗?

婚姻家庭
2014-11-30 15:46: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报警立案需要哪些程序|||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 详细>>
  • 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按照你叙述的情形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具体情况建议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