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我是受害人 头部缝针,眼角缝针有疤痕,右脚扭伤,左膝盖受伤,医院开具证明建议休息两月,9月19的事故到今天11月25对方才去调解,对方和保险公司只承认一个月休息,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我工作丢了,期间一直在休息,打算事故处理清楚回老家的,现在这样处理连我在温岭两个多月的生活费都不能补偿,求哪位好心律师帮帮忙!!!
-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如对调解结果不满,可起诉要求赔偿
-
如协商不下,可考虑向法院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