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找了一家公司应聘的是会计助理,先收取了50元门卡费,在然后又让交工服费375我只交了100,我把劳动合同签了,签完之后听上级同学说他家公司是让干促销的,不会是做会计助理,我把劳动合同给他们了,也写了辞职报告,他让我之后再去,我还有必要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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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去可以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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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找谁|||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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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再去,根据你自己的感受吧。
追问:我开始说要解除合同,他说要赔偿他们,之后说不用赔偿了,只需要把服装费补齐就好,我还要不要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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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追问:我去了他让我补齐工服费,我不想去,我算违约么?他们告我怎么办,需要付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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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