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会计,最近打算辞职,入公司以来,公司未给我签合同,现在已满一年,我想要赔偿,从财务的角度我需要准备在公司就职的证据,但是公司没有考勤,工资也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但是我有当初进公司时与上一任会计的交接表,也有每月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复印件,请问这样能算证据吗,如果要求赔偿,公司得赔偿我多少个月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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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等。
追问:社保是没给交过,但是每月工资表上都有社保补贴,这样是不是就没法要求他们给补缴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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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些可以作为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十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我打算明年过完年再辞职,辞职的时候正好要求公司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那我应该怎么办
解答: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建议先投诉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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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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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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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从第二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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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你的劳动关系证据。对于赔偿工资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所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不得超过11 个月;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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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可以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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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