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已逝,母亲健在,现年85岁,共生有两个儿子,都均健在。母亲由于身体原因,想趁身体、思维还好,想对现有财产在将来母亲逝世后避免发生争议而做好预分配协议并到公证处公证。现金和存款数量由于母亲健在,无法估量数量,待最后剩余平均分配。还有一处90多平方米的房产也是两兄弟平均分配,具体有两个方案:1.按市场价估价,把房子出售后两兄弟平均分配售房所得财产;2.按市场价估价,把房子由其中一人拥有,但需付给另一兄弟按市场房价值的一半。如有可能,请提供一分范文给我。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