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由我抚养孩子,前夫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但离婚后至今前夫没有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而是由前夫父母不定期不定金额的支付一些钱,他们说是我前夫委托他们支付抚养费。现在,我前夫父母想要出售我们婚姻期间购买的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我前夫和他父母三人的名字,我前夫他父母要求我提供析产证明,要求我放弃一切有关这套房产的权利。我要求他们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他们口头同意了,但是要求我先提供证明,如果我提供了证明,他们不再付孩子抚养费了怎么办?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应得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