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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一直做教育的,并在工商局注册一个科技教育咨询公司,范围包含非学历咨询培训等,前几天拿身份证住宾馆时突然来几个警察,以诈骗罪把他抓走并说是网上在逃犯,当晚移交给另外一个县的刑警,于第二天送进看守所,我们都很震惊,合法单位,人每天都在上班哪里都没去,怎么是网上在逃呢?并且从来没接到警方任何通知,莫名其妙被关近看守所五六天了,还没放,办案的说是拿了人家考证的钱证没拿到,人家告诈骗,这算是诈骗吗?收报名费开的收据,注明手机号码了呀,手机且一直畅通,怎么算诈骗了?请教各位律师,警方抓人要什么程序?

其它综合
2019-01-05 02:39:5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还哦,该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鉴于不了解案情具体情况,律师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此事并提供刑事辩护,争取减轻处罚
  • 建议委托本律师代理了解具体的案情,代为辩护。
  • 你好,法定刑3-10年,,【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根据刑法规定,刑法 第九十九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2000元已经可以定诈骗罪,不过具体是否定罪,还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定,如果有自首、立功、积极退赔赃款等,也可能不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即构成立案追诉的标准。
    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已经被拘留,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管是否冤枉,也要案情查清才知道。但眼下最好的方法是请律师会见你的朋友,委托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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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