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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有4个子女,当时1989年动迁时,由于我家老房子(农村)平方多,所以爷爷奶奶就用我家的平方及他们的人头数进行拆迁,分得一套住房,且居住至今。1998左右我爸出钱买下了这套房的产权,并且是得到了爷爷奶奶口头承诺:房屋在他们百年之后是留给我父亲的。当时产权证上是只写了我爸的名字。现两老希望进行遗嘱公证,住房留给我爸,其他钱财平分。但其他子女认定此套房屋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爸私自去办的产权。因此该房屋也应该进行遗嘱公证,并平分产权。若不进行产权分割,他们要求我爸不再参与到钱财平分中,并因私自办理房屋产权所以应该补偿适当金额给他们。 请问此套住房是否仍属于我爷爷奶奶百年之后的遗产范畴,其他子女是否有权进行产权分割? 另外他们要求我家补偿适当金额给到他们,我家是否必须要执行?

房产纠纷
2014-12-01 14:49: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初买下产权时程序上没有瑕疵 应该是属于你父亲的
    追问:买房时都走正规法律程序。我爸是得到爷爷奶奶口头认可后方去办理的产权房。 现在其他子女认定是我爸瞒着所有人私自去办的,是否有必要让二老将此套房的归属权进行公证?
    解答:还要看当时公房买下前的户口情况 建议带材料咨询
  • 如你所述的情况,有继承权
  • 房屋继承法的法律规定|||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  一、 详细>>
  • 强制执行。。。
  • 此套住房是你父母的财产,不属于你我爷爷奶奶百年之后的遗产,其他无权进行产权分割,无权获得补偿。
  • 该房屋系你爸爸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范围,无需由你爷爷奶奶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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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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