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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4月7日在广汉市**置业有限公司水晶广场买了建筑面积为10•73平方米,由开发商帮我们租出去,一季度付我们一次房租。开发商承诺2009年4日30日止给我们办好房产证,到2014年11月17日都还没办。补充协议是: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730日内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如逾期,则乙方有权按日向甲方收取合同约定总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六个月,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应在10日内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金。现在关键是开发商另外修的一处住宅房遭成都法院查封了一百多套,老板也被控制了,我们水晶广场一百一十户业主想退房,政府只按百分之一百零五退房款给我们合理合法嘛?

房产纠纷
2014-11-18 22:4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国家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国家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标准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一、国家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详细>>
  • 不合理。通过诉讼得到的款项要多些,但风险在于是否有钱可退。祝你好运。如
  • 你好,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发生,要房产还是退钱你们要考虑清楚,具体可来电询问。
  • 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执行,但是一方可以违约金过高要求法院调整。你如果确定要退房,可以与政府谈;但是如果政府承诺能给办双证的话,我建议你们再斟酌退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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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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