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1984年分配进厂工作至今,2006年下属分公司亏损重组,作为富余人员个人承担小部分三金停薪留职五年,2011年到期后回公司上班几个月说重新再找岗位,公司有领导作难,一直未有岗位,协议改为三金全部由个人承担,自己在交给公司一年三金后,仍然没有上岗后,2012年至今都由公司在交三金。现在我的朋友因患病并马上年满50周岁经过咨询可以通过公司申请病退。公司现在提出要交还给他2012年以来的三金,或不交但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再办申请病退,或现在协商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请帮忙看看怎样解决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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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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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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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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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