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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感情不好了…我们有一个女儿…我怀疑她外面有别的男人…不过现在没有切却的证据…打算离婚的…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她背叛我们的婚姻…在离婚的时候…我可以获得什么赔偿吗?或者说我可以要求对方什么………谢谢了…

婚姻家庭
2014-11-11 21:37: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这些情况离婚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的同居是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的生活,而不是一两次的通奸行为);(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你所说的应该没有以上情形,所以没有法定的必须赔偿的理由。而你所述的怀疑女方有外遇行为,也只是偶尔的通奸行为,属于道德管理的范畴,并不属于法律管理的层面,顶多作为你认为你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一个理由。
  • 没什么赔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与第三方同居或者重婚
  • 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要求过错赔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少分财产。
  • 一定的补偿。
  • 很难取得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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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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