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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快两年了,一个女儿一周岁半,男方在外地做生意几个月才回来一次。女儿一直都是我带的,两年的时间一共只给过两三次生活费,一共五千还不到。连生女儿的医药费都是我出的,只买过一罐奶粉和几套衣服给女儿,其余都是我和娘家来的。现在带着女儿住娘家四个多月,他们家也没人来看,不出一分钱,也不同意离婚,离婚的话就是不要小孩不出抚养费,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把当初结婚的聘金还给他我去起诉的话法院会如何判,小孩会判给谁,聘金要还给他们吗?可以问他索要生孩子医药费和两年的生活费吗

婚姻家庭
2014-11-23 2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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