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朋友合办了一个小厂,他是法人,有一个临时工人未签合同,未交金,他在机器运作时擅自离开岗位,导致机器喷火发生事故,该工人也严重烧伤(全身45%),这种情况他本人应该承担责任吗?工人的医药费谁来承担?标准是多少?还是说要医治到该工人满意为止?我需要承担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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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条例就行赔偿。 2.未认定为工伤:依据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雇佣关系)。 两者赔偿的金额是不一样的。 另外,首先有合伙企业进行赔偿,超出部分根据企业的性质可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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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金,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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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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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金,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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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说,他还是算工伤,你们公司要赔钱,只要他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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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或人身损害赔偿不同,看对方选择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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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金则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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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