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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打架,对方先用衣服打人动手,紧接着打人方还手,导致对方腰椎骨折,打人方脸部被挠伤半面脸全部是血印。请问:第一、最高刑罚是不是轻伤害。第二、按照法律赔偿需要赔偿多少钱。第三、再被打者住院期间可不可以自付医药费,打人方要求住院期间暂时不给予医药费补偿,等到病人出院后在全部付清被打者医药费,可不可以,如果被打者不同意,是否会向司法机关起诉拘留,司法机关有没有权利进行拘留。

民事相关
2014-11-02 11:18: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轻伤可能性大;2、赔偿与实际损失和残疾等级等因素相关;3、一般是自付医药费,治疗终结后一并赔偿,加害人预付医疗费的,也属正常;4、此案报案可立刑事案件,轻伤刑期一年六个月左右。5、报案后作出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的,刑事拘留、直至判刑。6、如果双方协商并有继续保持情侣关系的愿望,还是不报案的为好。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脊柱四肢损伤5.9.3 轻伤一级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5.9.4 轻伤二级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
    追问:陆律师您好:现在对方被打者,经过确诊为,腰二椎横突骨折。案件如果移交法院可否在刑罚上,争取缓刑处理。如果移交法院成功争取判罚缓刑,还需要支付多少赔偿费用。
  • 本案涉嫌刑事犯罪,构成故意伤害,在司法鉴定出来后,可以对打人者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手段。打人者可以支付一定费用,也可由被打者先行垫付,然后由打人者赔偿。
  • 轻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未达到轻伤害,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处以拘留和罚款,如果调解达成协议可以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