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房屋到期,押金条在,合同丢失了,中介公司以此为由不退押金,后中介公司又找出理由如下:
合同规定若客户延期三天以上未缴纳房租,房屋收回并抵扣全部押金,我因特殊情况最后一次缴纳房租延期5天,但是是经过中介公司经理同意延期5天并承诺退还押金得情况下才决定继续缴纳房租,当时是通过电话沟通得,没有文字证据
请问律师,如果这样押金还能退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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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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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您说得协商解决是什么意思呢,是到中介公司跟他们协商么?他们很暴力根本不可能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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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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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追问:您说得协商解决是什么意思呢,是到中介公司跟他们协商么?他们很暴力根本不可能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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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押金条应注明抵押目的、期间;若无此注明,可与其谈话录音,证明合同在中介处,以该证提起诉讼,由其向法院提交合同,否则,由中介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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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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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条应注明抵押目的、期间。若无此注明,可与其谈话录音,证明合同在中介处,以该证提起诉讼,由其向法院提交合同,否则,由中介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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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