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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10月签订购房合同,交首付款,余款按揭,08年底交工,至今没有交工,也没办理贷款,可是,今收到开发商发来的律师函,说我违约,让交付全部余款,及滞纳金和损失赔偿,三天内不交全款,回收房子,明明是开发商违约,反而先告我,我该如何应对?谢谢解答

房产纠纷
2014-10-29 16: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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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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