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妹妹被人砍了9刀,总砍长度达86.3厘米,面部一刀伤及十六厘米,多处骨筋断裂,背部,手,臂部共处九刀,咨询法医鉴伤情为一级轻伤.合适吗?祝好人一生平安!大家帮帮我.不胜感激.

民事相关
2014-10-29 10:20: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谢谢你的咨询提问!关于伤情法医鉴定,律师肯定不会比法医更专业。对于你的问题,我的建议是,如果你对所咨询的法医提出的鉴定意见有疑虑,可以再去咨询另外的法医,多咨询几家。另外,伤情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是不同的鉴定。你所说的“一级轻伤”属伤情鉴定,那么待医疗终结后可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面部一刀导致导致毁容可以定残的,赔偿项目就多一项残疾赔偿金。
  • 司法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2004|||作者:司法部 颁布日期:2004-04-14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详细>>
  • 值得怀疑,可以向上一级申请重鉴。
  • 应该是轻伤一级,这样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还可以要求赔偿民事部分的损失。
  • 相信公安机关,此案需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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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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