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的党小组长,和另一个小组长一起出去给村里办事。我开着自己家的三轮车带着他,回来的路上碰到路边。将他摔处车外,将颈椎摔坏。前期我已经付了5万块医疗费。现在他家起诉我,要我赔偿全部医药费和损失。
我想问一下,我俩是一起因公出事的,我看法律,按照法律应该是村里承担责任。那我作为被告,是不是他申诉错误,他应该去告村里?如果是的话,那应该如何更改村里为被告?还是我要去告村里。我看法律解释,法人组织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致人受伤的单位需承担责任,我这种属于这种情况吗?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