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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5日我在北京海淀区通过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租房屋一套,租期3个月,押一付三。期满后我要求续租3个月到10月5日。中介人员以公司规定为由要求我改签为一年的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预交下一季度房租。承诺说只是为了应付公司,退租时提前通知他们,他们会将房屋转租出去并退还预付的房租,决不会按我们违约处理的。否则就得搬家重新租房,那就意味着不仅要重新找房子,还得另外再缴一份3000余元的中介费。万般无奈下,我按中介要求被迫签了一年的合约(2014年4月5日至2015年4月5日),提前预付了房租。在9月5日我们确定10月5日离开的前提下,又在搬家、缴纳滞纳金的威胁下和退还房租的承诺中被迫预缴了10月5日至12月5日的房租,合计人民币10800元。在退租前一个月通知他们退租。结果退租时,中介以房屋没有转租出去为借口不退还预付的房租。 另外,中介公司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只给开据收据,没有正规发票。 我保留有与中介人员的通话录音,可以证明,我只是要续租3个月的房子,签定一年的合约是被迫的。 请问我如何起诉房屋中介

合同纠纷
2014-10-25 21:44:5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录音可作证据使用吗|||  最高法院1995年3月6日下发的《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详细>>
  • 依据你们的合同的约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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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欺诈之协议,可以起诉撤销。
  • 欺诈之协议,可以起诉撤销。协商不成,带着合同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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