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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一个小工厂,做了一个多月,组长爱欺负人,分配工作不公平,不想做了,要辞工,没有签过合同,试用期老板说五天,过了试用期辞工要提前一个月,我交辞工单,按照规定提前一个月,主管同意批,组长却在刁难人,不给我批,说本月已经批了一个了,可是以前一个月批三个的都有,请问我可以向劳动局告吗?劳动局管吗?我平时做事不偷懒,兢兢业业,组长总是欺负人,双倍工资时就不给加班了,跟她玩的好的就给加,现在想辞工还不给,我该怎么维护自己

合同纠纷
2018-06-27 00:18: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出面为你解决问题。
  •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 劳动者在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 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况
    情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情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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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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