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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在婚姻期间私下借了朋友的钱,女方不知情,离婚后,债务人把双方告上法庭,判女方背一半的债,女方在婚姻期间有一套其母亲出资37万、男方出资10万买的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这套房子怎么想办法不被法院处置?而且这套房又在银行做了按揭贷款33万元,20年期的,月还款都是女方父母在还,有银行转帐凭条

婚姻家庭
2014-10-24 17:43: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新婚姻法离婚后的债务怎么解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 详细>>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在债务分割时应举证证明以下为一人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在债务分割时应举证证明以下为一人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 你好,母亲可以做为债权人要求参与分配。
  • 你好,如果该房产是你的唯一一套住房,一般不会被执行。
    解答:另外,由你偿还给债权人的部分,可以向男方追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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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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