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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与我发生口角,然后拿起砖头准备打我,我就打了对方。然后对方的老婆我没有动手打她,被旁边的邻居拉架给拉倒了,然后报警。对方老婆故意躺医院,住了5天,现已出院,派出所协调我方赔偿对方医疗费用4000元,另加1000元营养费,但是对方不同意,要求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4000元,对方老婆误工费600*5=3000 对方(老公)在家护理费1166*15=17490 对方开具了一份收入证明,月薪35000 (公司法人是他自己)然后食补50/天 交通油费300 合计:27000元。我拒绝赔偿。请问下这个赔偿合理吗?应该需要怎么赔偿,我现在可否到医院去验伤,住院。到时说我也受伤,然后要求对方也赔偿我的损失!

民事相关
2014-10-25 07:05: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 详细>>
  • 不合理,你可不予理睬,让对方起诉
  • 这个主要看他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证明她产生了上述合理费用。
  • 你也可以申请法医鉴定伤情,治疗费用可以折抵。
  • 不大合理,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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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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