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父有两兄弟、一个姐姐,父亲过世。房产证上是其父亲的名字,土地使用证两兄弟名字一人占一半面积。2003年其兄将其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卖给了姑父,有书面签字协议未公证。现卖方主张房子还有份法律上站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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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协议,可以确认所有权。
追问:谢谢冯律师。上周我姑父去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找公证处询问称要姑父的兄弟签字,但其兄弟拒不签字,称老房子他还有八分之一的所有权,称继承他母亲的。其母亲一直居住在我姑父家,并称老房子归我姑父所有。他兄弟不签字能办过户手续吗?
解答:不能办理,在无法办理公证的情况下,只能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所有权。因为房管局只认两个文件,一个是公证书,一个是法院判决书或者法院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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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起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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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