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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到一店工作,试用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后考核转正,试用期工资比转正后的工资少500。试用期过后,公司那边没提过考核的事,然后第二个月的工资就和试用期一样的,我想知道那500能不能要回,另外试用期没有生活补贴、第二个月发了生活补贴

合同纠纷
2014-10-15 21:43:2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相关条款2013|||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相关条款2013  一、《劳动合同法》中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 详细>>
  •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追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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