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自己公司资金紧张骗男方要结婚去买房并承诺可以全额贷款并归还男方,买房后便领证结婚,借口为了办全额贷款需写女方亲弟弟名字。房子价格为一千万男方付了四百多万房款,事后房子贷款得到一千五百万,而女方骗男方只贷了六百万,只够付剩余房款,而且没有领证。后意外怀孕不同意要小孩子,最后因男方说要分手算清账目后才答应生小孩子结婚。结婚女方以面子为由要求发彩礼68万元,并约定只是过个手意思一下马上会归还,至今不肯归还。办酒后男方多次要求领证,女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这样是否构成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