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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汉堡店买东西,出去一下手机放桌子上,一个陌生人在我不在的时候玩我手机,然后被老板误以为是她得手机她走的时候提醒她就把手机给她了她拿到就坐小红车走了,然后我报了警。巧合我自己找到了拉她的小红车车主告诉我她在去汉堡店之前说过自己就是在哪做汉堡得我又找到了她工作的地方。她竟然生气把我手机扔在河里了。到公安局竟然说三千元以下不能 立案!了。我说主要是手机里 有资料却被告知那些都是无形的只能赔个手机??

损害赔偿
2014-10-08 0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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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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