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女同学有过几次(可能就是三次)性生活(有一次是在月经刚过),但是只是玩玩而已她知道我有女朋友,她当时也说只是玩玩。前几天她说她得了严重的妇科病,都快得抑郁症了。今天她说她得了抑郁症,住在精神病医院。现在他家人告我,请问:1,我需要付医药费吗?2.我有法律责任吗?3.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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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您需要反思您的性生活观念,随便喝女孩子玩是不对的,性行为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我不知道您的真实年龄,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八岁,而对方未满十四岁,不论对方是否因此得病,您都可能负刑事责任。但若你们都已成年,且双方都属于自愿,一般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因为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伤害或者怀孕,作为男方,是要负赔偿责任的,一旦确诊妇科病并且确定与你有关系,那么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您都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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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您需要反思您的性生活观念,随便喝女孩子玩是不对的,性行为也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我不知道您的真实年龄,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八岁,而对方未满十四岁,不论对方是否因此得病,您都可能负刑事责任。但若你们都已成年,且双方都属于自愿,一般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如果因为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伤害或者怀孕,作为男方,是要负赔偿责任的,一旦确诊妇科病并且确定与你有关系,那么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您都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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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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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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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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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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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责任导致的妇科病,你要承担责任,治疗医药费等。神经病与你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可以不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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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