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淫秽物品牟利罪已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看守所。原因是在摆路边档时帮别人下载了色情的电影到手机里,当时被派出所捉个正着。到派出所后也老实交代清楚下载时间从2013年7月到2014年9月,期间获利一千二百元。淫秽视频是在网上购买的。想请问这是不是属于情节严重呢?他家上有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身体有病的妻子和一个四岁的女儿。他现在这种情况能不能有办法重轻发落?而且在落口供时,有亲人是在头晕,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写的口供。犯罪嫌疑人怕这位亲人有意外,才选择全部招认,在这种情况下,有无办法推翻供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