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天通知我,因为我的能力达不到他们的要求,从10月8日开始去公司总部接受待岗培训,时间是3到6个月,工资是以前工资的一半,加社保但不享受公司的待遇。请问我必须去吗?我想让公司直接开除我,然后给我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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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出调岗决定 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公司做出调岗决定 员工是否应无条件服从 工作岗位通常决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在劳动合同缔约当初,员工即把工作岗位的名称、内容等作为决定“是否签约”的重要依据,在劳动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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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的说法有证据证明的,你需要服从安排。
2、没有证据证明的,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否则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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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培训,公司不可能随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的目的很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你经过培训考核后仍然不能胜任,公司才能依法跟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待岗期间是半薪待遇,通常待岗时单位只需发放生活费,即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追问:能不去吗?因为培训地点离家远,不方便。通知书上说不去算旷工,7次旷工算自动离职。这个合法吗?
解答:单位通常会这样规定的,一般连续7天或累计达15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发放员工守则之类的通常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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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式需要您和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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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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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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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