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83岁,母亲去世十一年,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自母亲去世后老人长期和大哥一家生活在一起,偶尔也到老二、老三家小住几天(次数不多,因言语不和,心情不舒畅),老四因四嫂十四年前车祸导致形成植物人,常年需要照料,经济拮据,他打工租住的房子在老大家附近,平时自己做了好吃的东西会主动让老人去他那儿,偶尔也会洗洗老人的衣服,帮老人擦身。我是女儿,家中最小的一个,职业医生,老人有病的时候基本都是我负责,让他到我家来我照顾。值得提醒的是老人身体状况不算太差,但是也有些慢性病,常年服药,平时有人给他买药,他会主动把钱还给人家,包括我。最近两年每年住一次院,住院期间因老二和我住的比较近,他也会过来照顾,住院费用是老人自己掏的。平时我会每年二到三次接老人来我家住15天到30天,时间一长老人自己着急就想到老大那儿去住,因为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他觉得在儿子家踏实。老人因家中耕地被国家所占,补偿现金15万,前几天因老大家中侄儿订婚,四个儿子聚到一起,老人把他的财产做了如下分配:老大、老二、老三每人一万,老四两万,四万留作老人身故时的丧葬费,其余剩下的给老大家侄儿结婚买房用。如此分配后老二、老三不高兴,二嫂甚至破口大骂,请问老人的财产该如何分配?声明我不是争夺老人财产,可以一分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