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父亲现年61周岁,在X线镇镇一家工厂做工,今年3月份不慎压伤左手,左手手骨骨折,在工厂的定点医院--龙游县骨伤科医院做了手术。后厂方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父亲办理了出院手续,我父亲的出院小结、手术小结都在厂方手上,一直要不回来。现在厂方未给我父亲作工伤鉴定,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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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以上的已经不算工伤,只能是雇员受损害责任的赔偿,你们可自行去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院小结等材料个凭身份证到医院重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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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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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60岁的一般不按工伤处理,你可以以提供劳务者受伤为案由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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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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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双方已经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属于工伤。直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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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