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领过一次结婚证但是未办理婚礼就又办理了离婚证,在我又一次谈对象时未将这件事告知对方,这算不算欺骗?并且按照农村习俗在与这个对象吃订婚饭时已经把彩礼钱过了过来,对方知道我办理过离婚证后提出分手,按照农村习俗如果是男方提出来的就不退彩礼钱,可是,我们是经亲人介绍认识的念在亲戚的份上已经退了四万元,但是对方要求我如数退还(因为当时还买了三金),我是否应当退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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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彩礼一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不需返还,没有的,可要求返还,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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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可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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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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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二)、(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不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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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算欺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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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当地习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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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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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