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一个朋友因喝酒时发生口角他们两个人把我打了,我当时已经喝醉那两个人没有喝醉,打完之后他们走了以后我给他们发信息让他们出来下,没有出来我给他们发信息,信息内容“以后店还想在开着?呵呵”然后我把他们店砸了一共大约四块玻璃一块在六七平方米左右,一个面包车后玻璃,他们报警了,不知道我会造成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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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会怎样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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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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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