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17岁女孩发生过关系,过后一两个月了她说要告我强奸,而且她给我发微信说要我付出代价叫我赔她钱,当时她也是自愿的!这算强奸嘛?那时候她也答应做我女朋友后面没多久分手了!只和她发生过一次关系!她算敲诈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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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如何认定|||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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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她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
追问:就算我说她是自愿!也没人可以证明不是嘛?都过去1个多月了!她的目的就是让我拿钱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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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涉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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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