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2月份在山西忻州某公司被公司应聘担任总经理,后来6月份辞职,结果9月份公司董事长携款逃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涉案金额达400多万,我不是公司股东,也没有拿公司的钱,现在公安机关把我刑拘,请问我该怎么办,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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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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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怎么能上网,取保了吧?是否涉嫌犯罪要看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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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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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了解具体的案情,如果没有参与,是不构成犯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人有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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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