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快四个月,两个月后正式转正,在这四个月当中觉得公司事情太多,又是找房子又是讨债的,就递交辞职报告,在第四个月的28号办理离职手续正式离职了,老总让人事部的经理担任我们部门的主任一职,辞职的时候我工作已交接,但是有一样工作没有交接完成,因事情太多疏忽了,但是经理已签字让我离开了,但是在9月4号给我发短信告知我工作没有交接完成不给发工资,今天我到公司去找他,她非要让我完成后才给我工资,而我一再强调我已离职,他说事老总的意思就咬着工作没有交接完成不发工资,而他给我说的话我已录下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到劳动局能赢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