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三年级,早上上学下课了,同学撒水我小孩脸上,我小孩就追他,不小心摔跤,右脸碰在板凳边上,去医院缝了三针,我要求对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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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学生家长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的也应承担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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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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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校和孩子家长一般需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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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主张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具体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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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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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对方孩子家长和学校,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实际损失。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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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