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08年10月7日入职的,到14年9月6日,还有一个月就刚好六年的时间,突然口头通知我说,下个月合同到期,公司这边不续签劳动合同了,并没有发出书面通知,然后说补我一个月工资,9月份来不来上班都可以了。 按照现在这个情况, 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是每年签一次。年限是1年,我6年工龄。是支付6年工龄的6个月的还是只支付签订合同年限一年1个月经济补偿金啊? 08年10月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09年次才开始签订的。现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当年没签订劳动合同违规的款项吗? 住房公积金是入职两年后才帮我购买的,也就是2010年才开始购买的,现在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当年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缺少购买的各种违规款项吗? 经济补偿金应该怎么算出来呢? 麻烦你了。先谢谢你了

劳动纠纷
2014-09-08 11:59: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
104994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补偿吗
民法典 663
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补偿吗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如何处理
民法典 1922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如何处理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民法典 1120
三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