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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一套购房,婚前购置是按揭的方式,房产证上无女方名字。婚后还清贷款,又进行了抵押贷款,男方为借款人,女方为共同借款人。以上情况,俩人办理离婚后,房子为男方所有,女方另行购房是否属于首套房,享有首贷30%的待遇?请教老师!

婚姻家庭
2014-09-07 23:03: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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