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4周岁。被一男;18周岁追求,并骚扰。女想与其了断,在江边告诉男我们不可能,男下水,女让在其不远处男的两个朋友负责,并声称自己不管。男的朋友劝其无果,对男说:你要今天死我们都脱不了关系。女无耐,对男说:你不上来,我就下去。并拖鞋下水,想逼其上来。不小心被江水冲走,溺亡。男身高近180,女身高不足160.男上岸后。教唆并与两朋友对公安机关说:女自杀。并删除女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微信。 公安局调查近20天。女遗体至今冷冻未火化,费用近两万。家属已无力承担。问女能获得多少赔偿?城镇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