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11岁】在学校午休的时候和同学玩耍,不小心把同学手臂弄骨折了,请问我和学校有多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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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生家长和学校一般都需要承担责任,协商解决吧。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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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主要责任,学校是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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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过错责任,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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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作为您家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补充责任,主要需您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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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